通知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2019年年度综合表彰通知

发布者:胡瑢发布时间:2019-11-12浏览次数:953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为了对学院2019年的工作进行年度的总结与整理,规范我院学生表彰和奖励等制度,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规定与我院实际,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创业就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院在实施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一、评选类别

学院设立以下先进集体奖:

2019年年度优秀班级”    1个班级)

2019年年度“优秀团支部”   1个班级)

2019年年度“优秀志愿班级” (1个班级)。

学院设立以下先进个人奖:

十佳之星

(一)2019年年度自强之星3名);

(二)2019年年度科研之星3名);

(三)2019年年度学习之星3名);

(四)2019年年度文艺之星3名);

(五)2019年年度体育之星3名);

(六)2019年年度双创之星3名);

(七)2019年年度实践之星3名);

(八)2019年年度奉献之星3名);

(九)2019年年度志愿之星3名);

(十)2019年年度心理之星3名)。

 

二、评选条件

(一)2019年年度优秀班级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各本科班级。

2、参评要求:

(1)班风优良,班级团结,班委机构健全,班级制度完善,班级活动多姿多彩,积极参与校、院、年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班级氛围积极向上,有较强的凝聚力,班级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班级荣誉感;

(3)班级学习气氛浓厚,班级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体育、体测成绩合格,优先考虑那些在各类学术型竞赛中获得较多奖项的班级;

    (4)班级积极主动地与其他班级交流和沟通,积极配合校院团学组织工作,班级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5)优先考虑英语四、六级等考试通过率较高的班级、在校、院、年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

(二)2019年年度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各本科班级。

2、参评要求:

  1)支部基础团务工作、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良好,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班团一体化”“团组织推优入党等团的各项组织制度,积极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工作、发展新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团费收缴工作和团组织转接工作等基层团务工作;

   (2)支部积极向学校、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送支部特色活动、基层团建工作、优秀团员青年代表等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团支部完成“青年大学习”情况较好;

   (3)精准把握支部成员的思想动态、成长需求,引导支部成员积极围绕学校、学院、支部的中心工作,在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中献言献策、建功立业,团员政治态度积极向上,多数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

   (4)积极开展团日活动,支部活动主题鲜明、意义深刻、形式新颖、参与度高,活动记录内容详实具体、图文并茂、语言规范、条理清晰;

   (5)团支部积极领导团员进行广泛的社会实践,积极配合校院团学组织工作,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三)2019年年度优秀志愿班级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各本科班级。

2、参评要求:

(1)班级志愿者人数较多,班级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较好地树立青年志愿者形象;

(2)班级积极开展志愿活动,活动质量较高,有实际社会意义,班级大部分志愿者积极参与;

(3)班级积极配合校院工作,班级成员积极宣传转发学院志愿活动;

(4)优先考虑举办班级志愿活动较多的班级和班级成员志愿工时总和较高的班级。

(四)2019年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在科研创新、文体活动、学术研究、志愿公益、自主创业某一方面表现优异;

(3)有较为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时代榜样;

(4)优先考虑自强事迹在学校官网、校报等校园媒体或者其他社会媒体上有报道者。

(五)2019年年度科研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本年度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科研学术类竞赛(数学建模大赛、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希贤杯、挑战杯、案例分析大赛等科研项目)且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立项或得奖者。

(六)2019年年度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成绩为专业或年级前三名,学年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5分且单科不低于70分;

(2)在日常学习当中,能积极帮助他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本年度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优先考虑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表彰奖励者。

(七)2019年年度文艺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积极推动我院文艺事业发展,热心服务,在同学中有较大影响力并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本年度学校和学院举行的各种文艺演出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在学院艺术团队(模特队、舞蹈队、声乐队、主持人队等)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有突出贡献者(需附具体参加活动);

(5)优先考虑在校级及以上重大文艺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八)2019年年度体育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积极参加校、院、年级组织开展的各项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积极推动我院体育事业的发展,在同学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并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院体育赛事中获得过优良成绩;

(4)在学院运动团队(包括排球队、篮球队、足球队等)担任主要负责人或有突出贡献者(需附具体参加活动);

(5)优先考虑本年度在市级比赛(及以上级别)中获得名次者。

(九)2019年年度双创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有较强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3)积极参与校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如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博文杯”大学生百项实证创新基金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并获得优秀成绩;

(5)优先考虑有过创业经历的同学。

(十)2019年年度实践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有较强工作能力,有实习经历(单次实习一个月及以上);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获得校级、院级社会实践立项;

(4)优先考虑已得到工作的同学。

(十一)2019年年度奉献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要求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践行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学生服务、志愿服务及新闻宣传等工作,为学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本年度在统数学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担任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为学院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有突出工作成果以及业绩;

(4)在年级、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年级、班级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服务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5)在学院学术团队以及学院隶属社团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有突出贡献,积极参加活动以及比赛,为活动的组织以及开展做出卓越贡献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十二)2019年年度志愿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已经正式注册的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爱心公益活动,事迹突出,积极为有困难的人群提供热心帮助者,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志愿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3)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志愿者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积极主动倡导、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全年累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100小时以上,在同学中有良好反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优先考虑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的同学。

(十三)2019年年度心理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人生观积极向上,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与健康的精神面貌;

(3)积极组织或参加班级心理活动、学院心理活动月等心理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培训;

(4)关注同学心理健康,在同学中有较大影响力,为班级及学院心理健康的构建做出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要求

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统计与数学学院2019年年度综合表彰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统计与数学学院2019年年度综合表彰个人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的证明材料(事迹的有效时间范围为2019年)。

申报人需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91115日晚上2030前发送至秘书处公共邮箱(tsmsc_2019@163.com),逾期将视作弃权。纸质版申报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标准

学院评议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后,将在学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公布获奖人及其事迹,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对获奖同学进行集体表彰。



统计与数学学院

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2019年年度表彰个人申请汇总表.xls

2019年统数学院年度表彰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