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陈盈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290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团委研究,报学院党委与校团委批准,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拟定于125日在本校南湖校区召开,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题和主要任务

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团十八大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共青团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委员会,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学院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5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区文澜楼208室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学院党委领导致辞;

2.听取和审议《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4.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各基层团支部应按照相关程序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团代表。统计与数学学院代表名额与产生办法如下:

    (一)代表名额

出席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37人(女代表不少于25%)。

学院团代会出席代表建议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2021级占40%,2020级占40%,2019级占10%,2018级占5%,研究生占5%。

    (二)产生办法

统计与数学学院各基层团支部通过召开团员大会,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团代表。团代表的产生可采取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团支部团支部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按照所分配的团代表名额,以民主程序选举出参加学会议的正式代表。

    (三)代表条件

在推选代表时要注意考虑政治面貌、民族、性别等因素,要坚持先进性和群众性相结合的原则,学院团学干部一般占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50%,班级团支部团学干部、各方面优秀团员青年代表也应占有一定比例。代表推选主要考虑以下条件:

1.团代表应是具有我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工作者。

2.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支持和参加团学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和信任,拥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坚定,品学兼优,艰苦朴素,吃苦耐劳,作风优良,可酌情考虑推荐基层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代表。

    五、新一届团的委员会的组成和上一级团代会的代表产生程序

新一届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人。

新一届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在广泛征求各基层团支部和团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委员、团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查同意后,提交由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率20%)。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召开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是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院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团代会的各项工作。

(二)提前部署、民主推荐。由各基层团支部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以及构成要求,充分酝酿讨论,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确定代表后,需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三)明确任务、落实要求。请各基层团支部按照上述各项要求认真组织本次团员代表大会,并于124日(周)前完成开会选举及代表推荐工作。会议期间,请各基层团支部积极组织本单位团代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按时参加各阶段会议,切实履行和发挥好代表职责,充分展现代表的良好精神风貌。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统计与数学学院委员会

   20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