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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章

一、总则

(一)为了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提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打造具有新时代统数特色的青马名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制定本办法。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以下简称“青马班”)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着眼为党培养和输送坚定的青年政治骨干,通过规范开展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领“青马班”学员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青马班”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青年”、“党管人才”原则,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青马班”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完善体系,突出政治要求,遵循育人规律,完善规范各培养板块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载体,逐步建立标准统一、科学有效的培养体系;

3.坚持分级负责,“青马班”组织单位必须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培养过程严格规范;

4.坚持从严管理,建立健全从严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各环节培养标准从严实施,切实提升培养质量。

(四)本办法适用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各期“青马班”,以及本院“青马班”学员。


二、培养内容

(一)“青马班”应当严格落实《意见》所规定的培养要求,压实管理责任,健全责任体系,严格管理要求,提升“青马班”管理质量和水平。要建立风险防范和报告制度,对活动举办过程中产生的政治安全、社会舆情、人身安全等各类风险,应当第一时间向本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并按照要求做好风险处置。

(二)“青马班”组织单位应以《意见》中的相关培养内容为指引,充分利用学院优势资源、结合专业特色,确定培养课程,培养课程应包含理论授课与实践活动两部分,且活动均计入第二课堂系统,予以学员二课加分。

(三)各期“青马班”应制定严格规范的学员评分标准,及时向学员公示,并在整期活动中做好分数统计相关工作,便于后续进行评优评先,为后续工作做好数据支撑。

(四)各期“青马班”实践活动原则上不少于本期活动总数的30%,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参访、志愿活动、实践研习等,并在活动前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五)“青马班”应通过社会实践宣讲会等形式积极鼓励学员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并予以实践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员加分奖励。

(六)各期“青马班”应积极鼓励学员进行学习成果输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青马研习、微团课演讲等活动,展现统数青马人的青春姿态,彰显时代担当。


三、学员管理

(一)各期“青马班”应当严格落实《意见》中关于“规范学员选拔标准和程序”的要求,持续完善学员选拔工作机制。根据问卷回答从活动参与度、态度、认识的深刻程度、兴趣等方面从严择优选拔学员。

(二)各期“青马班”学员名单确定后应通过统计与数学学院官网和班团群通知进行为期三天的全院公示。保证选拔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2023级起,各班团支书需全体参与青马班,进行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发挥表率作用。

(四)健全跟踪培养制度,持续关注学员思想动态与个人成长,建立并实时更新学员信息数据库,在培养期间及集中培养周期结束后,与学员保持常态化联系。

(五)各期“青马班”设立优秀学员,原则上不超学员总数的20%,通过评分细则进行分数统计评得,分数细则及评优名单应在公布前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保证评优工作的公平性与透明性。

(六)对各期“青马班”结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对优秀学员颁发表彰证书。

(七)对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的学员,不予结业:

1.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违反所在单位纪律规定的;

3.利用信息网络造谣传谣、污蔑诽谤或者实施网络暴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5.面对党团组织分配的重大攻坚任务,表现消极、畏惧退缩、临阵脱逃、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

6.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自我要求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

7.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出勤率未达80%的;

8.未达到培养考核标准的,最终分数低于60分的。

(八)对培养期结束后出现第(七)条中第1点至第6点行为的学员,“青马班”组织单位可取消对其“青马班”学员身份的认定。

(九)学员不得擅自以“青马班”学员身份参加“青马班”培养内容以外的社会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青马班”组织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淘汰或者取消对其“青马班”学员身份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