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现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若在公示期间内产生异议,请联系学工办主任方旭峰老师,联系电话:88385391。
我院依照学校最新修订的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3】35)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严格审核,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全院师生: 现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若在公示期间内产生异议,请联系学工办主任方旭峰老师,联系电话:88385391。
我院依照学校最新修订的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3】35)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严格审核,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