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引导激励全院教职员工充分发挥在党建引领、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凝聚为学校、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统数力量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经学院研究,对2022-2023年度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程序
1.评选办法:参照《统计与数学学院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1)执行。
2.民主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团队、个人可通过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将申报表(见附件2)分类报送党政办负责老师处(详见报送要求)。
3.综合评审:学院成立年度评选表彰工作的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教师支部书记组成,对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开展评审工作。
4.名单确定及公示:集中评审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集中表彰:学院拟定于1月上旬召开表彰大会,对以上获奖优秀团队、先进个人集中进行表彰。
二、奖项设置
(一)优秀团队:团队评选设“党建引领优秀团队”“科学研究优秀团队”“教育教学优秀团队”“管理服务优秀团队”四类奖项,每类至多评选表彰2个团队。
(二)先进个人:个人评选设“党建引领先进个人”“科学研究先进个人”“本科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研究生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管理服务先进个人”五类奖项,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奖励标准
(一)优秀团队:10000元/个。
(二)先进个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四、报送要求
各申报团队、个人请于2024年1月2日(周二)前将“党建引领”“管理服务”类优秀团队及个人申报表报党政办向雪莲,“科学研究”优秀团队及个人申报表报党政办沈彤,“教育教学”优秀团队及“本科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申报表报党政办廖姗姗,“研究生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申报表报研办侍夏芳。
附件:1.《统计与数学学院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申报表》
2-1:《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建引领优秀团队申报表》
2-2:《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建引领先进个人申报表》
2-3:《统计与数学学院科学研究优秀团队申报表》
2-4:《统计与数学学院科学研究先进个人申报表》
2-5:《统计与数学学院教育教学优秀团队申报表》
2-6:《统计与数学学院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申报表》
2-7:《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申报表》
2-8:《统计与数学学院管理服务优秀团队申报表》
2-9:《统计与数学学院管理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