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统计与数学学院“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2浏览次数:4702

各基层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集中评选和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提升我院团学组织的工作科学化水平,经院团委研究并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五四”综合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校、院两级先进集体类(详细说明见附件)

1.红旗团支部

2.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3.文明寝室

4.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

(二)校、院两级先进个人类(详细说明见附件)

1.模范团干

2.优秀团员

3.先进宣传工作者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干事

6.优秀学生

7.优秀艺术团团员

8.社团先进个人

9.十佳志愿者

10.优秀志愿者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团支部要主动向学院团委汇报评优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团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好。

(二)广泛动员,严把质量。要遵循优中选优的评优原则,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优条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评比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开度与透明度。

(三)规范程序,保证进度。各基层团支部要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严格执行差额选举的评选方式,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折不扣地完成各项表彰工作。

(四)扩大宣传,推动团建。各基层团支部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通过评选,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推动团建工作发展。

三、材料要求

各项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2013排版,纸质版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使用仿宋GB_2312字体,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十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申报“红旗团支部”的材料正文不多于2500字,申报“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材料正文不多于20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报送方式:

1.红旗团支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模范团干、优秀团员、先进宣传工作者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文波楼328办公室(南湖校区),中南楼208(首义校区),电子材料报送至ts_zuzhibu2014@163.com。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事、优秀学生、优秀艺术团团员、社团先进个人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文波楼328办公室(南湖校区),中南楼208(首义校区),电子材料发送至ts_mishuchu2014@163.com

3.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方式统计与数学学院志愿者协会另行通知

(四)申报时间:

除附件内有特别规定外,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7日8:00―17:00,电子申报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4月7日17:00。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统计与数学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