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立项指南
通讯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次数:5329

各位老师、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适应学校对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学院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 2016〕15号)(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工作正在逐步开展。
   
一、学校经费划拨
   
根据财务部意见,各单位2016年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经费包含在学校下达给各学院(中心)自然年度经费预算控制数中,具体可从学院科研活动费、研究生教育活动费开支。学校鼓励各学院从本单位其他可开支项目中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行资助。
   
二、学院经费保障

学院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纳入研究生整体工作计划,结合《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范围与条件》制定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细则,确定经费预算。2016年度学院决定对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及经费预算具体如下:

项目内容表

序号

项目类型

拟资助

项目数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经费小计

(万元)

1




课题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

10

0.3

3

2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

20

0.2

4

3




教工项目

研究生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

6

0.5

3

4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

5

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6

融通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7

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创新团队*

8

研究生课堂教学创新

合计

36

---

10

    注:加*的为2016年度增设或资助内容有重大调整的项目

    三、经费拨付或报销

 2016年及以后新的学生项目,立项时拨付40%的补助,剩余60%的补助在主管领导审签并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
   
学生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学院报财务部发放补助的汇总表包含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所在学院、项目名称、补助金额、学院经费支出项目码、主管领导签字。教工项目及单位项目仍按照财务部要求进行报销。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2016年立项项目的立项工作在2016927日启动,截止申报时间20161013日。请广大研究生、研究生任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侍老师,电话:88385259,地址:文波楼328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工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doc

 

                                            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