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评价导向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勇攀科研高峰、深耕实践一线,进一步厚植创新精神、锤炼实践本领,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2号),决定开展2026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入库填报工作
(一)填报对象:统计与数学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和毕业两年内的研究生(2024届、2025届毕业生)。
(二)学生填报程序: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xyjs.zuel.edu.cn/),进入“科研成果—学生成果入库—科研成果登记”模块,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个人成果。已登记成果无需再次填报。成果登记库系统长期开放,研究生新增成果可随时填报。
(三)学院审核程序:请需要申报奖励的同学于2026年5月10日前录入成果,学院指派专门负责老师对填报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自动进入研究生成果登记库。
(四)研究生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可用于研究生奖学金、毕业资格审查等各类事项的申请。所有参加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评选、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评选的支撑成果须通过入库审核后,方可参加评选。
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2026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以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成果面向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和毕业两年内的研究生;先进个人面向我校正式学籍的、基本学制内的在校研究生。
2.已成功申报2025年及以前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或科研奖学金的成果,不参加此次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若在学院审核阶段发现成果重复申报,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二)评选项目
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奖项包括: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科研类)和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实践类)。
优秀成果奖(含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和先进个人[含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科研类)和十佳科研与实践之星(实践类)],均由学院(中心)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差额产生。
(三)评选条件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2号)执行。
(四)工作程序
拟申报的同学请于5月5日前扫码进入申报qq群,将在群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往届毕业生若无法进入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填报,请填写附件申请表走线下申报流程。

(五)相关说明
1.参评成果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含当日)取得,符合此次参评条件的成果可申报。2026年6月1日后(含当日)成果将参照新修订的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执行。
《奖励办法》论文作者排序作以下调整,以下情况均予以认定:学生为一作;导师/导师组或校内老师为一作,学生为二作;英文期刊学生为通讯作者,一作必须为本校老师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本项工作以奖励研究生高水平科研与社会实践成果为主,学院评审过程中将严格把控评选标准,真正取得选树典型、奖励先进的效果。
3.科研类成果须发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期刊指引》(2025版)内,智库与社会服务类成果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智库与社会服务类成果认定办法》(中南大政字〔2025〕106号)认定;实践类成果须属于教育部推荐赛事(如: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和校内指定的学生赛事名单。
4.申请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张成果奖申请表。
5.以合作项目申请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由一名主要负责的学生统一申报即可,申报表上需成果持有者都签名。同一学年内,同一个学生担任主要负责人的项目获优秀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2个。
6.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若为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度协商团队其他所有成员形成奖金分配方案报各学院审核。
三、工作要求
请申请人严格保证入库成果的真实性,对抄袭、虚报、谎报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及后续参评资格。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 027-88385259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科研成果学生端操作说明.docx
附件2:成果奖申报导师审核操作说明.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6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2号).pdf